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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继续开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选,详情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00)。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瑞典留学人员向我处申报。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分A、B两个类别,每位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请认真对照实施细则申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申报。需特别注意,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申请不予受理。
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正在瑞典攻读博士学位二年及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
B类为确定回国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已确定回国工作、品学兼优的自费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
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并确定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作博士后研究、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确定回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奖励金额
A类奖励标准为6000美元/人,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
B类奖励标准为10000美元/人。
三、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附件1)并按以下流程申报。
(一) 实行网上申请。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0日0时至2022年1月20日23时59分期间登陆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附件2)和《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附件3),并需考虑时差,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申请。
根据往年情况,在截止时间前几天可能会出现高峰期,系统堵塞,建议尽可能提前做好网申工作;截止时间过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二)提交完整扫描电子材料。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报后,须于2022年1月20日前(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将完整扫描电子版申请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驻中国驻瑞典使馆教育文化处(邮箱地址:sweden@lxgz.org.cn),同时请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一并提交。请将邮件文件名标注“2021年国家优秀自费生奖学金申报材料-姓名”,我们确认收到后将予回复,本次申请不接受当面递交和邮寄。如逾期提交,将无法参加评审,请予理解。
四、实施办法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报名结束后,我处将组织初审并将结果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终审。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办理状态。
附件:
1.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细则.doc
2.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docx
3.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使用指南.docx
驻瑞典使馆教育文化处
2021年11月23日